最新公告: 平顶山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第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更新时间:2018-07-02   文章点击数: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夏季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高发时期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平顶山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米、面、粮、油及其制品、水果、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豆及豆制品、菜及菜制品、冷冻食品、酒类、酱油、食醋、食用盐产品、各类饮品、水产品、调味品、调味面制品、清真食品、儿童食品、膨化食品、散装食品、油炸食品、婴幼儿食品、熟食、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网络经营食品、群众消费较多的食品等重点品种;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蛋糕店、面包店、食杂店、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宾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福利院食堂、救助机构食堂、农家乐、农村群体性聚餐场所、冷库、仓库、各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摊点(户)及熟食店、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车站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主导作用,集中力量,排查线索,重拳出击,严惩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除恶务尽,以儆效尤。

三、加强宣教,营造共治格局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追究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夏季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工作敷衍、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防范、减小危害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夏季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别731日、8319月30日报送至市政府食品安全办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联 系 人:杨晓雯       

联系电话:2291106

邮    箱:sabpds@163.com

 

 

 

                              2018626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