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手机客户端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对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三笑堂大药房、郏县仁信大药房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2018年6月20日 | |||||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有效期 |
1 | 豫DA3750237 | 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三笑堂大药房 | 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盐厂家属楼下) | 耿照宇 | 2019-8-20 |
3 | 豫DA3750288 | 郏县仁信大药房 | 郏县王集乡侯店村洛界路北 | 韩伟锋 | 2018-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