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平顶山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8(第6号)
平顶山市食药监局严明“五一”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文章更新时间:2018-05-02   文章点击数:1

“五一”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部门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局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强力问责,正风肃纪,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